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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并不是“低层次教育”
时间:2023-03-06   来源:青海新东方技工学校   浏览量: 123

2022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的《意见》,实际上就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前几年的几个重磅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着力破解一些长期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重大突破,以法律的形式给职业教育明确了地位。

在社会上,很多人对于职业教育还不是特别认同,所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也以法律的形式给职业教育明确了地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也可以就业,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最大程度地拓宽学生多样化、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



陈子季还说,“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专门办法,建立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要为不同阶段、不同教育类型设计转换通道,让学生能够根据兴趣、能力和自身发展情况在就业和升学中实现多次选择,也给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再学习、再提升的机会。”



“职业教育改革涉及管理层级多、部门多、主体多,一些内容触及体制机制改革,牵扯面广、阻力较大,难以形成改革发展合力,这确实是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陈子季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意见》从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投入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入手开出了“药方”。

职业教育并不是“低层次教育”也不是“淘汰教育”,而是为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方式的教育,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时代背景下,青海新东方技工学校坚持顺应国家发展理念,为众多学生的学习和升学奠定基础。